2025年01月10日16时40分,曾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M小型汽车行驶至资阳市安岳县通贤镇内遂高速连接线时,与吴某某驾驶的川M小型汽车相撞,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。

经查当事人曾某某在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,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。当事人吴某某驾驶机动车时拨打、接听手持电话,负事故的次要责任。
交警提醒:路口转弯,注意“直行优先”,仔细观察、瞭望道路状况,确认安全后才能转弯;开车使用手机,看似事小,实则致命,再次提醒大家无论是开车还是走路,都不要在路上玩手机,使用手机应分清时间和地点,莫拿生命开玩笑!(来源:资阳交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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